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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新聞
廣州啟用全新建設工程消防服務平臺:消防設計
- 作者:消防檢測設備
- 發布時間:2021-07-09 09:42:06
- 來源:http://www.czhuaxialy.com/
- 點擊:656
廣州啟用全新建設工程消防服務平臺:消防設計審查驗收、材料檢測等全方位采集信息
各區(含廣州空港經濟區)住建局、各有關單位:
根據《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管理暫行規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令第51號)、《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明確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粵建質函〔2020〕30 號)、《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貫徹實施<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管理暫行規定>的通知》(粵建質函〔2020〕228號)、《廣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于印發<廣州市建筑工程質量、安全、消防、人防業務融合統一監管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建人〔2020〕223)等相關文件要求,為進一步加強我市建設工程中消防產品和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的監管,強化消防業務綜合協同,利用“互聯網+監管”模式加強消防業務管理,持續優化營商環境,切實提高行政服務水平,我局組織有關單位將消防業務系統升級為廣州市建設工程消防服務平臺(以下簡稱“平臺”),現將啟用該平臺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江蘇消防檢測設備儀器
一、平臺定位
通過平臺對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消防驗收現場評定、消防產品材料檢測、特殊消防設計專家評審、消防行政處罰等進行全方位信息采集,形成建設工程消防審批和建設過程監管工作的全流程監管體系。本平臺支持市、區兩級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利用信息化手段依法履行審批和監管職能,通過信息共享和業務協同提升監管效能和政務服務能力,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平臺啟用不涉及對現有消防業務市區分工、行政審批、行政處罰等現行制度和管理流程的改變。
二、適用范圍與對象
本通知適用于廣州市行政區域內依法需要辦理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備案與抽查業務的建設項目,包括房建及非房建類項目。不適用于住宅室內裝飾裝修、村民自建住宅、救災和非人員密集場所的臨時性建筑的建設活動。
適用對象為在廣州市行政區域內從事建設工程消防建設、設計、施工、檢測、調試、技術審查、安全評估、現場評定等工作的企業及從業人員,以及辦理消防設計審查、驗收、備案等行政審批、質量監督、行政處罰等事項的管理部門。
三、平臺流程
本平臺構建了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施工過程監督、消防驗收、備案、檔案管理的全流程管理體系,工作流程如圖 1 所示(注:對于房建類項目本平臺將首先與廣州市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站監督系統進行項目信息共享,實現消防專項施工、產品材料過程工作的融合監管,其他非房建類項目后續可與其他行業主管部門業務系統對接,實現項目信息共享,但非房建類項目現階段也應在本平臺上進行操作及信息填報)。
四、各方職責與分工
(一)消防工程參建單位
1.施工過程信息錄入。消防施工單位應按時將各批次進場的消防產品材料、設備信息在平臺上填報登記并上傳產品合格證等質量保證材料,同時登記抽檢、送檢信息,監理單位或建設單位對施工單位錄入內容進行確認。檢測單位對送檢材料完成檢測后將檢測報告上傳平臺。各單位須確保信息真實、齊全、準確并對信息負責,平臺上保存的資料及信息將作為申報消防驗收或消防竣工備案的材料。
2.消防驗收評定或竣工備案抽查信息推送。特殊建設工程消防驗收現場評定與其它建設工程消防備案需現場檢查的案件,由消防驗收業務經辦人員將現場驗收評定或抽查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匯總自動推送至建設單位,由建設單位逐項整改上傳,作為消防驗收部門出具驗收評定報告的依據。
(二)消防業務管理部門
1.消防審批。對申報單位提交的申報資料進行審查、管理、監督,將各方責任主體登記填報的資料作為行政審批的依據,嚴把資料審查及過程管理關口。
2.過程監管記錄。對申報單位提交的消防產品材料進場及檢測信息進行監督管理,作為驗收的依據。
3.驗收評定或備案抽查。在“建設云”APP端消防驗收評定模塊中開展驗收評定工作,全過程留痕并推送驗收評定過程中發現的問題。
4.專家評審。受省住建廳委托,我市承擔的特殊消防設計專家評審以及建筑高度大于 250 米的民用建筑防火設計加強性措施研究論證工作轉至線上申報和辦理,評審過程及論證資料網上留存,包括申請資料上傳、專家隨機抽取、專家個人評審(論證)意見及評審結論,特殊消防設計專家評審(論證)結果與項目設計審查、消防驗收的行政審批直接關聯。
5.行政處罰登記。市、區兩級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負責各自管轄范圍內的行政處罰登記填報,包括委托其他部門發生的行政處罰情況。今后不再要求各區做紙質統計,將以此數據上報住建廳并在穗智管展示,請各單位務必確保登記及時準確。
6.資料歸檔。消防業務辦理人員在案件辦結后,需及時對設計審查、驗收及備案的案件進行電子資料歸檔,資料歸檔務必及時、齊備。
五、平臺登錄
廣州市建設工程消防服務平臺,登錄網址:http://xfyw.gzcc.gov.cn:8000/XfwptIndex.html,平臺操作手冊詳見附件。
辦事企業及個人均通過廣東省統一身份認證平臺登錄進入市建設工程消防服務平臺,不用再另行申請賬號。對于沒有省統一身份認證賬號的企業和個人,應先在省統一平臺進行注冊,并上傳所需資料進入平臺操作。
六、平臺熟悉及啟用時間
2021年7月10日起平臺上線啟用,市、區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及有關單位可登錄平臺,熟悉平臺操作,自行進行賬號配置、項目信息錄入、資料補填及反饋使用情況;自2021年7月20日起,平臺正式啟用。
七、工作要求
(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本平臺建設和運行維護管理,督促指導做好平臺應用及信息填報資料上傳等工作,各有關單位應盡快熟悉掌握平臺操作使用,確保工作順利推進。
(二)7月20日平臺正式啟用之前,市、區兩級住房和城鄉建設消防審批部門應對已辦結案件的電子資料進行歸檔操作,對已辦完的特殊消防設計專家評審及論證資料、行政處罰等信息進行補錄,確保資料信息補充完整準確;消防驗收管理部門及各有關單位進行驗收抽查 APP 下載安裝,進行消防產品材料的項目信息填報,試用上傳資料。
(三)7月20日平臺正式啟用之后,申請辦理的消防驗收案件必須使用驗收抽查APP留痕;7月20日以后開工的建設項目(以施工許可證時間或其他形式的開工證明文件落款時間為準)依法需要辦理消防驗收及備案的,必須按平臺要求進行消防產品材料資料信息填報、確認,該資料信息將作為申報消防驗收或備案的依據,平臺中要求填報的信息資料及文件將不接受補錄,未按時填報的單位,責任自負。
(四)7月20日之前開工的建設項目(以施工許可證時間或其他形式的開工證明文件落款時間為準)可不要求填報上傳消防產品材料檢測資料信息。
(五)對于聯合驗收的項目,在申請消防驗收或備案時,平臺將通過項目代碼關聯項目消防產品材料信息。
(六)對于在本市行政區域內辦理施工許可的房屋建筑工程其消防類產品、材料的登記填報,后期入口也將整合至我局建設工程質安管理相關平臺中,點擊“消防產品材料專項”進行消防類產品、材料登記,方便企業只做一次登記填報。
(七)我局將不定期抽查各單位信息填報情況,對填報不及時的單位將進行提醒。填報單位要對填報的信息負責,不得遲報、瞞報、漏報、虛報,各級主管部門要加大對信息登記情況的抽查,對未按要求實施信息采集的,及時責令整改,對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企業和個人,將按規定進行信用記錄、曝光、行政處罰等處理。
本通知在實施過程中如發現問題請及時與承辦該業務的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聯系,我局將結合實際情況和政策調整,持續改進平臺功能,不斷提升我市建設工程消防業務管理水平。
廣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1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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